东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校工会领导的爱好乒乓球运动的学校在职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为热爱乒乓球运动的教职工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推动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锻炼身体,促进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丰富校园的文体生活。
第三条 本协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东南大学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四条 协会理念: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搭建和谐健身平台。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协会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协会设置理事会,任期为5年。负责会员事务的日常行政管理,制定会员发展和会员服务政策,建立会员发展和服务网络,协调和帮助会员间学习交流。协会设名誉会长1~2名,顾问5~10名。理事会职位设置如下:
1、会长 1人:全面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对协会工作有决定权。
2、副会长4人:协助会长工作,明确分工,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
3、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负责活动方案的策划、组建,组织、监督、执行协会活动与日常管理。
4、上述人员若退休,就不在担任上述职务,其空缺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工会批准任命。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认同本协会宗旨、章程,爱好乒乓球运动的东南大学在职教职工。
2、采用邀请、推荐、申请三种入会方式。
3、填写《东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会员申请表》,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4、若现有会员中提出反对意见,经理事会审核不予通过的,将不得加入。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参与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2、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协会事务的权利。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能长期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热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愿望,彼此尊重、相互关心,关注协会的发展。
4、执行俱协会的决定,完成协会委托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会员退出机制
1、会员自动申请退出,经理事会同意允许退出。
2、因道德、法律、人品等原因,理事会有三名以上成员要求取消某会员资格的,经理事会审议同意后,取消该会员资格。
3、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的,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有权要求该会员退出。
第四章 活动与经费
第十一条 协会主要活动
1、定期组织内部训练和比赛。
2、定期组织本协会与学校学生乒乓球协会、其他高校乒乓球协会、俱乐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切磋球技,开阔视野,增进会员间的团结和友谊。
3、组织面向会员的其它休闲娱乐和联谊活动。
4、组织观看专业赛事等。
5、参加东南大学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十二条 活动场地
1、校东教职工活动中心。
2、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体育馆。
第十三条 协会成立后,组织建立协会微信群。协会发起的活动,秘书长在群内下发活动时间、地点通知,各成员视时间安排参加;业余时间各成员也可提出意见,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资金费来源于工会核拨经费,会员缴纳的会费或赞助、社会募捐等,主要用于日常活动开支、各项交流活动费用、教练费用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协会理事会会负责,使用情况于年终向全体会员公示。
第十五条 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可邀请已退休的教职工乒乓球老会员参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及最终解释权为协会理事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