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东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是在校工会的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与、自己管理的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会遵循“入会自愿、经费自理、安全自负、行为自律”的原则开展活动。
第三条 协会宗旨是在我校广泛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活动内容,培养教职工健康的身体,从而更好地工作和生活。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东南大学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对篮球运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协会批准,即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四)有退出协会自由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有参加活动的义务;
(四)有维护本协会利益、爱护本协会公共财物、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
(五)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
第七条 会员不经常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人选由会员推荐,学校工会根据群众推荐人选任命。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章 运作方式
第九条 本协会日常工作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篮球技术咨询;
(二)常规的球技切磋活动;
(三)组织外出参赛;
(四)组织参加学校的篮球比赛。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学校资助;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东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