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工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二、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负责推荐劳动模范和全校综合性的年度评比、表彰先进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体、妇女和青年教职工教育等工作。
五、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六、深入做好“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业余教育,组织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教工活动中心。组织教职工开展科学技术协作,科技扶贫和科技兴农活动。
七、负责教职工的有关集体福利工作。
八、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九、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十、完成校党政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