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教工合唱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东南大学教工合唱团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东南大学教工合唱团章程》,特制定请假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如下:
一、请假制度
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排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在排练前向声部长申请并说明原因;长期因身体或工作原因请假,需向团委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考勤制度
凡每次按时参加排练或演出的团员应在考勤表签名报到,由声部长复核并记录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等情况;凡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以上视为缺勤;每学期无故缺勤1/2以上,视为自动退团。
三、考核制度
合唱团每学年考核一次,如遇重大演出、比赛,针对作品另外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演出资格,视为预备团员。
四、奖励制度
每学期评选‘全勤奖’并表彰考勤满勤的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