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东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简称东大教工羽协,隶属校工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以教职工为主体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教工羽协的宗旨是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促进教职工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教职工羽毛球的竞技水平。

第三条:性质

1、专项性:本协会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2、非赢利性:本协会不以赢利性为目的。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会员采取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入会程序

1、常年接受报名;

2、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了解本协会组织结构和经费等情况;

4、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会员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教工羽协声誉;

3、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5、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退会

1、退会自由;

2、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审定,将进行劝退;

3、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第九条:责任免除

1、会员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活动或比赛;

2、会员在活动或比赛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伤病、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协会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十条:本协会设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由教工羽协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由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理事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2、热心教工羽协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本协会可设名誉会长一名,协会顾问、荣誉理事若干名。一般由积极支持羽毛球事业发展,热情参与羽毛球运动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校友担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

1、审核会员入会资格;

2、组织会员训练和比赛;

3、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并代表协会协调处理内外部各项工作;

4、管理并确保协会合理开支,并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5、向全体会员做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

6、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长负责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和运行。副会长协管协会的竞赛训练、组织建设、经费管理等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执行理事会制定的各项决定、处理日常工作,各项活动、比赛的部署和落实,活动考勤及费用收取等。

第十三条:本协会一般事务由会长、副会长决定,重大事务由理事会表决,表决时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有效。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拨款、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秘书长管理,受校工会和理事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五条:日常活动收费细则

1、活动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费、球费及必要的赛事费用;

2、设立个人经费账户并对每次活动进行考勤记录;

3、半年缴费一次,根据半年活动费和出勤表确定各会员缴费金额;

4、提供缴费明细表供所有会员查阅。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审议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理事会。